近期疫情衝擊各行各業,政府紓困方案,給勞工的紓困金三萬元,已經陸續發放,但在高雄傳出有餐飲業者幫勞工群體保在餐飲工會避稅,所以未幫勞工保勞健保,老闆卻說,因為幫他加入職業工會,平常勞工本身沒繳保費,所以老闆說這筆紓困金「要上繳」,這是勞雇之間的默契!而老闆本身也有勞資顧問,他明白問題在哪,希望大家共體時艱,記者非常盡責地去高市勞工局進行詢問,勞工局表示,紓困金是申請勞工個人的財產,雇主無權要求上繳,否則會觸法,最重罰1百萬!聽到申請紓困金得上繳給老闆,讓大家群起錯愕,網友更是直批這一定要檢舉或去投訴,老闆說勞工都沒付保費,薪水是老闆發,把補助領來上繳是老闆和員工的默契,如果不繳還領不到薪水,此番言論真是奇文共賞。
高市勞動條件科長陳俊源:「這個紓困金就會成為勞工個人的財產 ,(雇主)自己從勞工的薪資扣除相關的費用或是任何費用,就會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。」
以勞工個人名義申請的紓困金,和業者老闆的類型並不同,要求員工把紓困金上繳,業者無論用怎樣的理由都是觸法,再說了,公司未超過五人,雖不強制保勞保,但是健保、就業保險、勞退6%都必須設立投保單位為員工加保,這個雇主口中的勞資顧問,這樣教導老闆走入歧途,實屬惡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