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時事分享】中部溺水拉童案,專家這樣看!

台中太平區頭汴溪判昨天發生溪畔烤肉2死溺斃悲劇,男童家屬堅持男童是被溺水的陳姓男子抓腳拖入溪內,法醫高大成認為,只要被抓就會造成抓痕,不管是腳或身上都會有內出血痕跡,甚至下巴如果有摩擦處出血,或是男童與陳男指甲留有對方皮屑DNA等,都可能是拉扯間造成,但只能證實雙方有拉扯,並不能概括認為是溺水者蓄意拖著男童下水,事發時究竟是陳男要救男童還是要害男童,其實很難說….
法醫高大成指出,一般驗遺體相驗都是要看生前或死後落水,但現場那麼多人目睹意外發生,可以排除是死後落水,特別的是,法醫高大成認為男童父母將兒子死亡過失責任都推給他人,未盡到檢討自己的部分,帶未成年孩童到危險的水域遊玩,導致溺水意外,高大成法醫對此頗有微詞。
未成年孩童因未能對危險有感知與判斷能力,父母須陪同且有照顧兒童的義務,發生這樣的憾事,是誰都不願意樂見的,法醫高大成也提出一個特別的觀點–對孩童父母進行酒測,即可知道意外發生時父母當時是否處於可正常下判斷的狀態,憑此追究父母的責任,通常飲酒後每一小時血中酒精濃度降低0.16%,往前推算10小時就是乘以10,再加上檢測出的酒精濃度,就是案發當時父母的血中酒精濃度,悲劇往往是不注重細節而發生的,「以人為鏡,可以明得失。」
簡博士在此請各位父母將這件事作為警惕,危邦不入,注意兒童安全,讓每個孩童都能安全幸福的長大,是為人父母應盡的責任!